會議指出,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為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市場環境,要依法依規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相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科學精準的監管措施,使監管對誠信經營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

二要運用分類結果提高監管效能,防止亂作為、任性執法。對低風險企業合理降低依法監管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高風險或有不良記錄的企業依法有針對性加大隨機抽查、現場檢查等力度。加強相關部門協作,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領域,實行重點監管、全鏈條監管。探索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科學有效監管,在嚴守安全底線前提下留出發展空間。
三要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通過大數據分析、重點指標監測等,及早發現企業異常情況和風險,適時對企業進行提醒,前移監管關口,化解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