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間:2021-04-26 17:08:35
2020年2月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段某多次通過自購和代購方式從河北購進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3M9001型口罩,并利用其擔任某醫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主管公司銷售工作的便利條件,安排多名公司員工銷售。經查,共銷售口罩27萬只,銷售金額達81萬元。當事人在明知口罩進貨渠道不正當、價格遠低于正品批發價格、無合法進貨票據和相關手續的情況下,仍然購進侵權口罩并銷售,存在明知故意。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當事人處以違法經營額五倍的罰款405萬元,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本案中,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把握“從嚴處罰”和“從快結案”兩個標準,調取海量銀行賬戶信息、現場書證、物證、相關電子信息證據等,追查涉案口罩流向的上百家單位和個人,在最短時間內查明當事人違法事實,給予嚴厲處罰。2020年3月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某建材公司、廣州某美容美發用品公司委托,代理惡意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頂格罰款。本案針對網上關注的惡意申請注冊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商標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組織嚴厲查處,維護商標注冊管理秩序,助力疫情防控。